1、在系党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。
2、讨论通过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人选,包括学生会各部部长、秘书处秘书长等;
3、根据学生会主席提议,决定学生会重大任免事项;
4、批准学生会的有关条例、制度、办法和总体工作计划等;
5、利用例会等机会加强对学生会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,提高各部成员的工作责任心,协调各部门工作,并能严格按《考核细则》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任免;
6、处理学生会内部的日常事务,定期召开各部会议,把握学生会工作方向,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和重点,及时了解各项工作过程,帮助、领导、监督和考核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开展;
7、完成老师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文化与传播系团总支、学生会
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